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湘国税发[1997]024号 1997年8月21日)
现将《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关于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的实施意见
为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征管新格局,提高我省国税系统的征管工作质量,转换征管模式、降低税收成本和提高干部队伍的素质,根据湘国税发(1997)020号和国家税务总局国税发(1997)027号文件精神,全省国税系统各级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深刻领会“深化税收征管改革是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税收管理体系的需要,对提高税收管理水平,防止税收流失,堵塞税收漏洞,增加税收收入具有重要作用”,提高对推进和深化征管改革是一项全局性工作的认识,明确征管改革的任务和目标,要更新思想观念,加大力度,加快步伐,发动广大国税干部自觉地、积极地投身征管改革的工作之中。各级国税部门的“一把手”要亲自抓,要有紧迫感,要精心组织和指导税收征管改革。现就我省国税系统进一步深化税收征管改革,加大税收征管改革力度的有关问题予以明确,请你们结合本地的实际情况,近期内完成如下7项任务:
一、优化办税服务环境,建立、规范办税服务厅
1各县(市、分)局在建办税服务厅时,必须本着规范、合理、功能齐全的要求,根据本地的经济条件和税源分布情况,根据“因地制宜、方便纳税人”的原则进行建设。今年年度前每个县(市、分)局都要建好一个办税服务厅,有条件的征收分局或税务所要建好一个办税服务室,使用省局开发的征管软件,利用微机这一现代化的工具为纳税人服务。办税服务厅(室)的建设力戒追求豪华、高档,要在提高服务质量上下功夫。近期内省局将加快计算机的配备步伐,各地也可以采取多条腿走路办法,克服“等、靠、要”的思想,树立自力更生、勤俭节约、艰苦奋斗办事业的精神,按照省局的计算机配备标准,多方筹借资金,购置装备应用于征管改革所需的计算机,所有的办税服务厅都要利用计算机作业,省局将在适当的时候组织验收。
2已建好的办税服务厅,要在计算机网络建设上,征管软件的应用推广上和计算机人才的培训上,全面规范、合理安排、制订出相应的管理办法,明确工作职责,强化优质服务,发挥办税服务厅的作用,把办税服务厅(室)建成一个高效、文明、整洁、规范的办税场所。省局将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统一安排,开展评选文明办税服务厅(室)的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