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地方税务局关于新华南锅炉工程
有限公司安装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问题的批复
(深地税发[1998]143号 1998年3月26日)
蛇口征收分局:
你局《关于界定新华南锅炉工程有限公司兼营或混合销售行为的请示》(深地税蛇发[1998]3号)收悉。新华南锅炉工程有限公司主营业务是销售、安装锅炉(安装锅炉包括自销锅炉的安装和非自销锅炉的安装),对于其安装锅炉收入是否征收营业税,应根据其每单合同的实际情况分别核定,即:为客户安装非自销锅炉的安装收入应征收营业税,为客户安装自销锅炉的安装收入不征收营业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