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原北京建筑工程学校1971年代培学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北京市劳动局、北京市人事局关于原北京
建筑工程学校1971年代培学员工龄计算问题的复函
(京劳险函[1998]51号 1998年7月22日)
北京建筑工程学院:
你院关于重新确认1971年招收的160名学员工龄起算时间问题的请示(建院行字[1998]8号)收悉,关于1971年原北京建筑工程学校为市建设局代培以招工指标招收的160名学员的工龄计算问题,经我们研究认为,这批学员的工龄从招工之月开始计算。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
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
法搜 CopyRight © 2008
www.fsou.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