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1.把居住区建设成为组织居民生活的基本单位。新建居住区的规模一般为1万多户、3万至5万人,由若干小区组成。在建设住宅的同时,根据居民生活和社区管理的需要,进行各项配套设施的建设。居住区的建设要与街道办事处、派出所等基层政权建设结合起来;基层政权区划尽量与居住区划分相一致,形成能行使各项城市管理职能、设施比较齐全、居民日常生活要求基本满足、相对完整的社区。
52.坚持统一规划、综合开发、配套建设、基础设施先行的方针,努力提高居住区开发建设的水平。发挥国家、集体、个人三方面的积极性,加快住房制度改革的步伐,逐步实行住宅商品化,使住宅建设走上良性循环的轨道。
十、城市交通
53.北京城市交通建设的战略目标是:在20年或者更长的时间内,逐步完善城市道路网和轨道交通网,建立一个以公共运输网络为主体,以快速交通为骨干,功能完善,管理先进,具有足够容量和应变能力的综合交通体系。要坚持优先发展社会化公共运输的政策,积极调整城市客货运结构,加快公共运输体系建设,使城市交通进入供需趋于平衡的良性循环轨道,力争在2010年前城市交通状况有较大改善。
54. 2000年市区各类交通工具(含自行车)承担的客运量,将从1990年的68亿人次增加到82.6亿人次:2010年为94.4亿人次。2000年和2010年公共客运系统承担出行量的比重将分别达到47.4%和58.4%。 2000年城市货运总量将从1990年的3.1亿吨(其中汽车货运量为2.3亿吨)增加到4.6亿吨(其中汽车货运量为3.5亿吨);2010年为6.2亿吨(其中汽车货运量为5亿吨)。
今后20年,民用汽车将有较大增加,预计在采取适当调控措施的情况下,2000年全市民用汽车保有量可达到70万辆左右,2010年将达到130万辆左右。20年内全市自行车仍大体保持在600万辆左右。
55.市区道路系统由4条环路、10条主要放射路、15条次要放射路,以及贯通旧城区的6条东西方向干路、3条南北方向干路,并辅以次干路和支路组成。
(1)市区道路网包含快速路、主干路、次干路和支路四个结构层次。
(2)市区规划路网密度平均为每平方公里2.44公里,规划道路用地率为11.1%。三环路以内道路网密度为每平方公里4.64公里,规划道路用地率为21.18%。旧城区规划道路用地率达到25.85%。
(3)市区快速路系统由环路和若干主要放射干线组成。主要放射干线在公路一环以内的市区段为城市快速路,以外为高速公路。
(4)市区道路红线规划宽度:主干路60米至80米,次干路40米至50米,支路30米左右,快速路不小于80米,特殊干道还要宽一些,如东西长安街为120米。道路横断面的布置,除了为合理组织车流与人流创造条件以外,还要为街道绿化、地上杆线,地下管线以及各种道路附属设施留下合适的空间。三环路以外地区的主干道及部分次干道,要保留远期发展地面轨道交通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