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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城市总体规划(1991年至20l0年)总则

  八、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与发展
  44.北京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是以保护北京地区珍贵的文物古迹、革命纪念建筑物、历史地段、风景名胜及其环境为重点,达到保持和发展古城的格局和风貌特色,继承和发扬优秀历史文化传统的目的。对于新的建设要体现时代精神、民族传统、地方特色,根据不同情况提出不同要求,使新旧建筑、新的建设与周围环境互相协调,融为一体,形成当代中国首都的独特风貌。要妥善处理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与现代化建设的关系。城市现代化建设、社会经济发展,以及市区特别是旧城的调整改造,要与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相结合,使北京的发展和建设,既符合现代生活和工作的需求,又保持其历史文化特色。
  45.各级文物保护单位是历史文化名城保护的重要内容。对公布的文物保护单位,尤其是国家级和市级文物保护单位,包括万里长城、故宫、周口店北京猿人遗址等“世界文化遗产”,必须加强科学保护,合理利用。进一步加强对地面和地下文物古迹的调查、发掘与鉴定,公布新的保护单位;继续划定文物保护单位的保护范围及其周围的建设控制地带,总结经验,不断完善。对地下埋藏区内的建设,坚持先勘探发掘、后进行施工的原则。
  46.历史文化保护区是具有某一历史时期的传统风貌、民族地方特色的街区、建筑群、小镇、村寨等,是历史文化名城的重要组成部分。北京市己确定的国子监街、南锣鼓巷、西四北、什刹海、陟山门街、牛街、琉璃厂、大栅栏、景山前街、景山后街、景山东西街、南北长街、南北池子、东交民巷等25处第一批市级历史文化保护区,要逐个划定范围,具体确定其保护和整治目标。保护区内新建筑的形式和色彩,要与该区原有风貌协调一致,与之不协调的建筑物和其它设施要加以改造。要继续在旧城区和广大郊区增划各级历史文化保护区。对于历史文化保护区以外的分散的好四合院,在进行城市改建时也要尽量保留,合理利用。
  47.要从整体上考虑历史文化名城的保护,尤其要从城市格局和宏观环境上保护历史文化名城。
  (1)保护和发展传统城市中轴线。必须保护好从永定门至钟鼓楼这条明、清北京城中轴线的传统风貌特点。继续保持天安门广场在轴线上的中心地位,要在扩建改建中增加绿地、完善设施。鼓楼前街和前门大街要建设成为具有传统特色的商业街。
  中轴南延长线要体现城市“南大门”形象;中轴北延长线要保留宽阔的绿带,在其两侧和北端的公共建筑群作为城市轴线的高潮与终结,突出体现21世纪首都的新风貌。
  (2)注意保持明、清北京城“凸”字形城廓平面。沿城墙旧址保留一定宽度的绿化带,形成象征城墙旧址的绿化环。原城门口的建筑应体现“城门旧址”的标志特点。
  (3)保护与北京城市沿革密切相关的河湖水系,如长河、护城河、六海等。
  (4)旧城改造要基本保持原有的棋盘式道路网骨架和街巷、胡同格局。
  (5)注意吸取传统民居和城市色彩的特点。保持皇城内青灰色民居烘托红墙、黄瓦的宫殿建筑群的传统色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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