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医疗保险住院结帐单下放管理的通知>等7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12月12日 实施日期:2002年12月12日)重新发布*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废止<深圳市职业高中毕业生实行双证制度的暂行办法>等28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2月26日 实施日期:2008年2月26日)废止深圳市社会保险管理局关于心血管病转诊事项的通知
(深社保发[1998]44号 1998年9月17日)
各约定医疗单位,各分局、各有关处室:
我市孙逸仙心血管医院是卫生部与市政府共同投资兴建的市属专科医院。该院专科技术力量较强,医疗设施先进,有不少心血管病的诊断治疗水平已达到国内先进水平,有能力承担我市心血管病的诊断治疗任务。该院来函提出,应当尽可能地使参保病人就近治疗,以便节约卫生资源,提高我市心血管病的诊断治疗水平。我局认为这些意见符合医疗服务管理的基本原则。为此,将心血管病转诊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望各约定医疗单位与该院共同磋商,做好相关事宜的衔接,以保证参保人心血管病转诊的有序进行:
一、凡属可转诊可不转诊的病例原则上都应在本单位治疗,以便尽可能地方便参保病人就近治疗,提高心血管病的诊断治疗水平,节约参保病人和医疗保险共济基金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