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各区(县)局年度计划建议数与实际完成数增减幅度在5%以内的,酌情加分。
(二)计会管理 基础分25分
考核内容:
1.报表。包括计划报表,会计报表,统计报表,票证报表,经费报表,以及市局临时布置的各类报表,还包括通讯传送的所有报表和未纳入通讯传送的各种报表(含电话报数表)。规定需通讯传送的报表,在上报时要同时打印上报正式统一格式的报表。
会统票证报表考核时间口径。一季度:年报、1月、2月;二季度:3月、4月、5月;三季度:6月、7月、8月;四季度:9月、10月、11月。
2.各类报告。包括收入分析报告,季度统计分析报告,票证检查半年报告,以及制度执行情况半年自查报告。
收入分析报告:内容要充实,数据详实,层次分明,每月税收的增减变化要掌握在80%以上;要附分级次《各项税收完成情况月报表》。
季度统计分析报告:以《税收计会统工作制度》中有关统计分析的内容和范围,有重点进行分析,自选题目或统一命题。
票证检查半年报告:要求定期清理,及时反映检查情况,并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相应措施。
制度执行情况半年自查报告:以京地税计[1997]614号《关于建立计会工作监督检查制度的通知》中的检查要求,对照市局下发的有关制度和规定及有关文件精神,对各科、所的计会工作进行全方位的监督检查,在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必须全面、如实反映。
考核标准:
1.报表类
(1)各类报表均无差错的得满分,各类报表连续3个月均无差错的加1—2分。
(2)数字准确,口径统一。报表的各项数字必须符合实际情况,没有估计、推算、虚编等情况;报表之间必须衔接,各项数字没有逻辑性和技术性差错;通讯数据与报表数据必须一致。凡经市局审核发现上报的报表有漏报、错报、字迹模糊等问题每项减0.1分;报表内、报表间数字逻辑关系不对,每笔减0.1分;入库报表与银行收入月报进行核对,如不相符加倍减分;通讯上作业名、数据名参数文件与要求不符合的减0.2分;通讯数字与打印报表数字不一致,以打印报表数字为准,出现差错包括漏报、错报,每笔减0.3分。
(3)报送及时。按照市局规定日期报送,计算机通讯报表与打印报表均以报到市局计会处的时间为准。每迟一天减0.5分。同时还必须按规定补报。
(4)内容完整。各项内容要按规定填报齐全,不得遗漏,做到:编报单位(图章)、级次、日期、局长、科所长、复核、制表人姓名的章戳填写齐全(打印报表要求每自然页上必须注明单位、级次、月份三项内容),漏一项减0.1分;不按时报送票证用量计划表和不按时汇缴工本费各减0.1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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