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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认真做好企业所得税案头稽核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失效]

  (二)当期申报资料与上年同期申报资料对比分析
  1、同比收入上升大于等于30%,而应纳税所得额同比下降大于等于30%为可能异常;
  2、收入、成本、费用同比不匹配增减幅度大于30%,为可能异常;
  3、应纳税所得额同比相差悬殊大于正负50%的,为可能异常;
  4、连续三年以上亏损;为可能异常;
  5、营业外支出同比增加大于50%以上的为可能异常;
  6、以下几率比较超过幅度为可能异常:
  (本期(营业)成本/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营业)成本/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30%
  (本期管理费用/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管理费用/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30%
  (本期销售(营业)费用/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销售(营业)费用/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40%
  (本期财务费用/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财务费用/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50%
  (本期汇兑损益/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汇兑损益/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60%
  (本期营业外支出/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营业外支出/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70%
  (本期销售利润/本期销售(营业)收入)×100%-(上年同期销售利润/上年同期销售(营业)收入)×100%<80%
  (三)经验数据的对比评价分析
  根据日常征管和检查经验归纳出的经验数据,出现经验数据为可能异常。经验数据的评价指标由各区县局、各分局自定。
  二、迟报催缴:(内容同《工作规程》)
  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改革企业申报期为2月28日,申报期届满后次日内为逾期申报,可按税务管理信息系统提供的未申报户名单,办理催报、催缴。
  企业逾4月30日,未缴或少缴税款为逾期缴纳税款,可按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三、减免缓退审核(内容同《工作规程》)
  (一)结合申报、重点审核;审核减免税大于0的企业,是否有税务机关减免税批复记录。
  1、减免税大于0而无批件记录的为异常;
  2、减免税大于0而减免期已过为异常;
  3、劳服、高新技术企业在减免税期间获得全额免税的异常。
  (二)延期缴纳税款大于0,而无《市地方税务局缓缴税款审批表》审批意见的为异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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