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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深圳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
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深国税发[1999]304号 1999年6月22日)
各征收、稽查分局、各区局:
现将《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城市信用社清理整顿后有关税收、财务处理问题的通知
》(国税发[1999]102号)转发给你们,市局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遵照执行。深圳市商业银行按通知第二条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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