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根据我局目前管理工作的需要,数据管理的工作任务主要包括以下方面:
1、数据口径的统一与维护。数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协调、统一全局性的数据口径,各单位数据管理员负责在日常工作中维护本单位的数据口径。
2、建立健全规章制度。数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协调数据管理工作,拟订规章制度;各单位应当结合各自的实际工作制定本单位的实施细则。
3、人员培训。数据管理职能部门负责培训数据管理员,数据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数据操作人员的培训。
4、建立重大事件汇报制度。发生重大责任事故,各单位及时向本级数据管理职能部门报告,区县局、直属分局数据管理职能部门应当及时向市局职能部门报告。
5、组织数据监督工作。每一名工作人员应当对自己的数据操作行为负有数据质量责任。任何单位和个人都负有监督本单位及外单位数据质量的责任。一经发现问题,应及时通知责任单位予以改正,同时通知数据管理职能部门。数据管理职能部门应将具体情况记录备案,作为考核的依据。
6、考核评价。数据管理职能部门实施对下一级单位数据管理工作的考核,各单位数据管理员负责本单位各岗位的考核评价工作。
六、数据管理贯穿于各项工作之中,依据其涉及面广的特性,数据管理工作的基本流程应侧重对数据操作过程的有效控制。
1、数据口径的管理。当新的数据口径产生或已有数据口径发生变动时,需经本单位行政领导同意,数据管理员具体负责,由数据管理职能部门统一协调解决;数据管理员负责本单位数据口径的日常维护,即在日常的数据管理中随时发现并纠正数据口径不统一的问题。
2、数据采集的管理。录入人员接到数据资料时应进行初步审核,在录入数据时应准确、及时,并对自己录入的数据负质量责任;各单位应设专人对数据进行审核,主要采取抽查的方式定期或随时检查录入质量。审核人员应根据检查结果及时填写检查记录,作为考核录入人员个人及本单位数据管理工作的依据。
3、数据的调整。数据调整包括加工与修改两个方面。数据加工是对基础数据进行整理以满足工作需要的过程。数据加工的具体流程应得到本单位数据管理员的确认。数据的修改应以前台修改为主,确实需要后台修改的,应由该数据管辖单位的数据管理员提出修改需求,经有关部门领导认定,交有关部门统一修改。数据调整应尽可能地利用计算机等自动化手段完成,减少手工操作;应保持原数据口径的连续性;应建立必要的审核措施保证数据调整过程的正确性。
4、数据的存储。数据存储应本着合法有效的原则,准确、及时地保存税务档案及必要的税务资料,并能在需要利用时及时调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