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第一批政务公开项目(试行)

  8、由开户银行出具的按照申请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资金达到总投资额的25%以上的证明材料
  9、预售商品房明细(或者销控)表、户型图、装修标准和设备简介
  10、开发企业与开户银行签订预售房价款的监管协议书
  11、房屋公用建筑分摊部位及说明
  12、经市房地局批准的房屋售后使用、维修、管理公约
  申请现售的,除提交上述1、2、12的材料外,尚须提交以下材料(材料均为复印件,带*的还须带原件交验)
  1、*房屋交竣后核发的房屋所有权证(或者确权证明)、国有土地使用证
  2、已办完预售登记房屋明细表
  3、列入市计委商品房计划的文件
  4、地名办或者当地派出所出具的申请安装门牌、楼牌审批表
  5、*关于涉外项目国家安全审查合格证(或者证明文件)
  (四)审查内容:
  1、开发企业主体资格是否合法
  2、开发项目计划、规划、施工文件是否合法
  3、开发项目土地使用权来源是否合法
  4、开发项目是否达到预售(销售)条件
  5、开发项目是否符合其他有关规定
  (五)工作程序:
  1、受理:
  当事人申请办理商品房外销许可证的,按照前面第(三)条所述的要求,提交相应的文件。经办人对材料进行初步审核无误后,当事人填写《北京市商品房销售许可证申报审批表》、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书及授权委托书并上交后即为受理。
  2、初审:
  经办人对文件的真实、合法性和现场位置、施工现状等情况进行审核,就审核内容提出书面初审意见。
  3、复审:
  负责人审核后提出书面意见。
  4、审批:
  市房地局主管局长批准。
  5、发证:
  对符合条件的颁发《北京市商品房外销许可证》
  (六)工作时限:
  凡手续完备、证件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自受理之日起十六个工作日内完成许可证的颁发工作。
  三、城市房屋拆迁单位资质审批
  (一)审批依据:
  1、建设部《城市房屋拆迁单位管理规定》(1991年6月1日实施)
  2、市政府《北京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办法》(1998年12月1日实施)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