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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普通发票种类和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的补充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发布已失效或废止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8月6日 实施日期:2007年8月6日)宣布失效或废止

北京市国家税务局《关于调整北京市普通发票
种类和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的补充通知
(京国税征[1999]第347号 1999年7月27日)


各区、县国家税务局,直属分局:
  《关于调整北京市普通发票种类和提高普通发票防伪措施的通知》 (京国税[1999]第111号)所附“发票种类”中遗漏了“北京市地方建筑材料专用发票”,现补充通知,在发票种类中增加“北京市地方建筑材料专用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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