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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关于下放部分外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
北京市关于下放部分外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限的通知
市政府各委、办、局,各区、县计委、县计委(计经委):
为了进一步改善我市的外商投资环境,加快利用外资步伐,经研究决定下放部分外商直接投资建设项目审批权。 从1999年9月1日起,总投资在1000万美元(含1000万美元)以下外商直接投资的非房地产开发项目,凡不属于国家《
指导外商投资方向暂行规定
》和《外商投资产业目录》中限制类的,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由各区、县计委(计经委)严格按规定自行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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