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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已购公房上市通告
北京市房屋土地管理局关于已购公房上市通告
根据《
北京市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管理办法
》,从1999年11月15日起,本市各区县房屋土地管理局的交易管理部门,开始受理已购公有住房和经济适用住房上市出售申请,并办理买卖过户手续。特此通告。
附:各区县房地产交易管理部门一览表(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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