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湖南
财经学院中澳联合办学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费字[1999]第297号 1999年12月10日)
湖南财经学院:
你院《关于我院与澳大利亚霍姆格兰学院联合办学收费标准的函》收悉。鉴于你院与澳大利亚霍姆格兰技术教育学院开展合作办学属于非学历教育性质,且经费自筹、学生自愿就读的实际,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收费项目和标准
1、学杂费(含教材资料费)第一年(英语语言培训)每生每年12000元;第二年(商科文凭班)每生每年14000元。
2、住宿费(公寓式寝室每间限住三人以内)每生每年1200元。
二、你院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手续,凭收费许可证到地税部门领购统一印制的收费票据,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未经我局批准,你院不得另以其他名目或提高标准向学生加收费用,违者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