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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等专业学校99级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长沙舞蹈艺术
职业中等专业学校99级学生收费标准的批复
(湘价费字[1999]第299号 1999年12月10日)


长沙舞蹈艺术职业中专学校:
  你校《关于请求核定99级学生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根据国务院《社会力量办学条例》的有关规定,结合你校98级学生收费标准的执行情况,现就99级学生有关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同意你校对自愿报名入校就读的学生每人收取办学经费不超过4000元,专项用于学生必需的服装、生活管理、生活用品、学籍管理、保险、水电费、保安和住宿等费用开支。
  二、核定你校99级舞蹈教育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7000元/年;舞蹈表演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8000元/年。
  三、书籍课本费按实收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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