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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及转为经营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江苏省财政厅、物价局关于公布取消及
转为经营性收费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通知
(苏财综[1999]292号、苏价费[1999]488号 1999年12月24日)


各省辖市及常熟市财政局、物价局:
  根据财政部、国家计委《关于批复江苏省涉及企业负担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函》(财综字(1999)169号)精神,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四项收费项目
  1.盐业生产企业管理费(苏价费字(1992)176号、苏财综(92)150号)
  2.施工、房地产经营财务备案登记证工本费(苏价费(1997)144号、苏财综(1997)59号)
  3.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建立内部财务管理办法合格证工本费(文件依据同上)
  4.驾驶员培训行业管理费(苏财综(1997)31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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