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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
湖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增值税一般
纳税人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问题的通知
(2000年1月13日 湘国税函[2000]8号)
省局研究决定,2000年1~6月停止审批抵扣增值税一般纳税人1995年期初存货已征税款余额。请各市、州、县国家税务局迅速传达到各征收大厅和征收单位严格按此规定执行。"增值税期初存货已征税款抵扣进度表"仍按原规定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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