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财政厅关于粮油
储存品质鉴定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复函
(苏价费函[2000]5号、苏财综[2000]6号 2000年1月7日)
省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申请粮油储存品质检验项目收费标准的函》(苏技监计科发(1999)307号)悉。按照原国家物价局、财政部《
产品质量监督检验收费计算办法(试行)》((1992)价费字496号)的有关规定,经对粮油储存品质检验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审核,同意国家授权我省12家粮食质检机构在省内开展粮油储存品质鉴定检验工作时,按附表所列项目和标准进行收费(具体标准详见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