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1日 实施日期:2007年11月21日)废止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下发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
业务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单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0]538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根据国家税务总局《企业所得税税前扣除管理办法》(国税发[2000]84号)和市 局《关于印发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从事税务相关审计业务暂行办法的通知》(京地税企[2000]498号)文件精神,经与有关部门对全市具备从业资格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共同进行核实,现允许下列事务所可以从事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业务(见附件),请按照市局京地税企[2000]498号的文件规定做好有关工作。
附:税务师事务所、会计师事务所名单
2000年1月1日
北京注册税务师事务所名单
1、北京京都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2、北京鑫共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3、北京永信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4、北京新世纪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5、北京泽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6、北京祺顺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7、北京鸿臻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8、中税税务代理公司
9、北京中硕华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0、北京京都金信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1、北京中鑫瑞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2、北京中税达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3、北京道维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4、北京国嘉一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5、北京中诚恒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6、北京盛安同欣税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17、北京中税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8、北京华信诚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19、北京天利融合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0、中国国际税务咨询公司
21、北京金华融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2、北京东穗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
23、北京添宝行税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