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财政局关于
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
(京价(收)字[2000]62号 2000年1月24日)


市教委:
  你委《关于申请制定成人高等远程教育学费标准的函》收悉。经研究,同意经教育行政部门批准以现代通信设施实施远程教育的学校,其学费按照现行成人学历教育相关专业学费标准执行,每1课时按2课时计价。
  上述有关学校需持教育行政部门批准实施远程教育的文件及《北京地区成人学历教学课时审批表》到物价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并使用财政部门印制的统一收费票据后,方可收费。
  本函自发文之日起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