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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青岛汇泉宾馆北京海鲜大酒楼执行一级综合毛利率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青岛汇泉宾馆北京
海鲜大酒楼执行一级综合毛利率的批复
(京价(收)字[2000]第46号 2000年1月28日)
宣武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青岛汇泉宾馆北京海鲜大酒楼收费标准的请示》(京宣价(管)字[1999]第011号)收悉。根据我局京价(法)字(1997)第1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该餐厅的设备条件、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经会同市商委研究决定:该餐厅企业可执行一级餐馆综合毛利率,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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