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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泉风味轩餐饮分公司执行一级综合毛利率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泉风味轩
餐饮分公司执行一级综合毛利率的批复
(京价(收)字[2000]第48号 2000年1月28日)


宣武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北京龙泉宾馆有限责任公司龙泉风味轩餐饮分公司申报一级收费标准的请示》(京宣价(管)字[1999]第056号)收悉。根据我局京价(法)字(1997)第1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该餐厅的设备条件、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经会同市商委研究决定;该餐厅企业可执行一级餐馆综合毛利率,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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