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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嘉羽海鲜城执行一级综合毛利率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龙嘉羽海鲜城执行一级综合毛利率的批复
(京价(收)字[2000]第53号 2000年1月28日)
崇文区物价局:
你局《关于龙嘉羽海鲜城执行一级饮食企业综合毛利率的请示》(崇价请字[1999]第06号)收悉。根据我局京价(法)字(1997)第115号文件的有关规定,并结合该餐厅的设备条件、技术水平、服务质量等,经会同市商委研究决定:该餐饮企业可执行一级餐馆综合毛利率,即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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