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印发《关于部分司法警察实行聘任制改革的试点意见》的通知

  3、专业法警与聘任法警相结合原则
  从法警工作的特殊性、稳定性、专业性的角度出发,应保留法警队伍中的领导干部和主要骨干力量,不能全员聘任。
  (二)关于聘任制法警的基本来源
  根据司法警察工作性质和特点的要求,为保证聘任人员具有较高质量,从保安总公司(以下简称保安公司)聘任保安人员担任法警比较适宜。其理由是:
  1、保安公司隶属市公安局管理,同属政法单位,熟悉政法部门的用人要求。可以保证来源和人员质量;
  2、保安公司有自己的训练基地,可与法院共同组织聘任法警的培训;
  3、聘任选择余地较大,我们可按照要求的素质精心挑选。
  4、保安公司可随时对聘用期满或不适合从事法警工作的人员重新安排适当工作,解决“出口”问题;
  5、高级法院组织各法院与保安公司签定合同,聘用人员的报酬、待遇由保安公司负责,可减少法院用人方面的一些不必要的负担。
  (三)关于聘任法警工作应参照的主要内容
  1、基本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作风正派,品行端正,没有受过党、政纪处分,志愿从事法警工作;
  (3)年龄在28周岁以下;
  (4)具有高中以上文化程度或同等学历;
  (5)身体健康,五官端正,身高在1.75米以上,双眼裸视为5.0以上,无残疾。
  2、主要职责:
  (1)警卫法庭,维护审判秩序;
  (2)值庭时负责传带证人、鉴定人,传递证据材料;
  (3)送达法律文书;
  (4)执行传唤、拘传、拘留;
  (5)提解、押送、看管犯罪嫌疑人和罪犯;
  (6)参与诉讼保全和生效裁判的强制执行活动;
  (7)其他相关工作任务。
  聘任制法警不得配备武器和执行死刑。
  3、任职要求:
  (1)严格遵守宪法和法律,忠于职守,履行职责,公正廉洁,不得利用工作之便牟取私利;
  (2)努力学习政治、业务知识,不断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3)努力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掌握现代科学手段,拓展知识面,加强个人修养;
  (4)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具备良好的工作作风,一切行动听指挥,机智灵活,勇敢果断;
  (5)认真遵守法院的各项纪律和规章制度,严格保守审判工作秘密;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