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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镇江发电有限公司上网电量临时结算价格的函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核定镇江发电
有限公司上网电量临时结算价格的函
(苏价工函[2000]24号 2000年2月24日)
镇江发电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江苏镇江发电有限公司平均上网电价的请示》(苏镇电财(1999)62号)收悉。经研究,现复函如下:
根据《国家计委关于新建电力项目上网电量临时结算电价的通知》(计价格(1998)2075号)精神,同时考虑到你公司的实际情况,核定你公司上网电量临时含税结算价每千瓦时为0.38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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