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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电力局关于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电力局关于电力增容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苏价工[2000]72号 2000年2月25日)


各市、县物价局、供电局(电业局):
  为进一步改善居民用电条件,满足人民群众用电需求,扩大电力销售,经研究,决定对电力增容收费政策作适当调整。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取消电力企业向用户收取的电能表保证金和电费保证表。
  二、对现有一户一表申请增容和整栋或整单元改造成一户一表并容量在4千瓦以内的,暂免收供配电贴费。
  三、对原合表用电户中单户申请增容的和用户申请容量超过4千瓦的部分,暂减半收取供配电贴费。
  四、新增用户按国家规定交纳贴费。
  五、对集体申请增容和单户申请增容的,从电能表出线至户内分线盒的施工、材料费用,每户最高收取28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六、对物业管理的居民住宅区,进行一户一表改造的,配变增容、高压线路改造由供电局负责。从变压器低压出线到每户户内分线盒的工程费用由物业管理部门和住户负责,住户承担费用每户不超过280元,具体标准由当地物价部门核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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