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湖南省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局关于转发
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
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的通知
(2000年2月23日 国经贸资源[2000]159号)


  现将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国经贸资源(2000)159号)转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鼓励发展环保产业,省经贸委会同省国税局等有关部门将对生产目录内环保设备(产品)的企业(分厂、车间)进行确认(具体认定办法附后),对确认符合条件的设备(产品)及企业核发确认证书,主管税务机关根据确认证书予以办理有关减免税事项。

  附:

湖南省环保产业设备(产品)认定管理办法



  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公布《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的通知
  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环境保护产业是环境保护的重要物质基础和技术保障,是国民经济新的经济增长点之一。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是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的重要措施。为此,国家经贸委、国家税务总局制订了《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目录》(第一批)(以下简称目录),现予公布,并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确定当前国家鼓励发展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的原则是:
  (一)符合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环保产业市场需求,有比较广阔的发展前景。
  (二)有较高的技术含量,有利于企业的设备更新和技术改造,能促进环保产业的结构优化和升级,提高企业经济效益。
  (三)国内存在从研究开发到实现工业化生产的潜在技术基础,经过努力后可以填补国内技术空白,有利于形成新的经济增长点。
  (四)供给能力相对滞后,提高其供给能力有利于促进环保产业产品结构的合理化。
  (五)满足环保治理要求,效果比较明显。
  (六)有可靠的运行实践。
  二、目录公布的环保产业设备(产品),包括水污染治理设备、空气污染治理设备、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噪声控制设备、环保监测设备、节能与可再生能源利用设备、资源综合利用与清洁生产设备、环保材料与药剂等8类,共62项。


第 [1] [2] [3] 页 共[4]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