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物价局关于常德火车站音乐茶座服务收费问题的批复
([2000]湘价重字第54号 2000年3月13日)
常德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常德火车站候车室音乐茶座申请收费的请示》(常价价字(2000)22号)收悉。鉴于常德火车站投资对站内空余场地进行改造装修后开设的音乐茶座,购置并安装了电视、空调等设施,改善了旅客的候车环境。为维持音乐茶座的正常经营,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同意常德火车站对自愿进入音乐茶座的旅客收取服务费。服务费标准为每人次5元,随大人同行的半票小孩免收。
二、音乐茶座应保持室内卫生清洁,保证照明、空调及其他设备使用良好,室内温度夏天应保持在28℃以下,冬天应保持在18℃以上,对进入茶座的旅客应免费提供电视、茶水等服务。
三、音乐茶座服务必须严格遵守旅客自愿的原则,音乐茶座售票点应设在音乐茶座门口附近,由旅客自行选择购票进入,严禁与车票挂钩搭售音乐茶座票强行服务收费。凡未按规定提供服务或违反规定的,应停止收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