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核准建国国际公寓物业管理费的通知
(京价(房)字[2000]124号)
北京建国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报送的《关于物价标准事宜的请示》收悉。根据你公司提供的有关文件(详见附件),经核准,你公司管理的建国国际公寓的物业管理费,应按照《北京高档住宅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暂行办法》执行。
附件:核准文件目录
2000年3月13日
核准文件目录
1.关于合资成立北京建国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项目建议书的批复(京计基字(1996)第008号)
2.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有土地使用证(市东中外国用(97)字第00347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