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对专业市场中企业门店,由专业市场代征的部分税收由征收分局管理,收入划归征收分局,由企业统一核算自行申报纳税的门店由检查分局管理,收入归检查分局。
5.境外机构、企业、人员临时来华提供劳务税收收入的归属问题。外国企业临时来华提供劳务的税收管理由征收分局负责,收入归属征收分局。检查分局查出未代扣代缴的,查补收入归检查分局。
6.外国企业在深无机构场所出租房产取得租金收入由征收分局征收管理,收入归属征收分局。
7.逾期申报罚款收入及滞纳金按受罚企业的性质划分收入归属。
8.发票违章等行为罚款的收入按“谁查谁出决定书收入归谁的原则”执行。
(七)关于内外资企业统一管理问题
为了方便管理,第三检查分局可以采取不单独设涉外检查科分条条检查的做法,但要把原来负责外资检查的人员分到各科,同时进行外资企业检查业务的培训,确保税收政策的一致性。
二、税务登记
(一)各征收、检查分局均反映税务登记资料的审核、录入质量不高,导致纳税人地址、电话不详,给管理和检查都带来困难。调研组还发现近期在登记分局新开展的税种登记工作有待加强。
1.应结合总局征管考核“十率”由计算机中心尽快设计电脑记录软件,从2000年7月1日开始启用,每月通报1次。
2.登记分局加强对审核人和录入人工作质量的考核。并对原来的登记资料进行一次全面审核清理,在5月1日前完成。如登记资料录入错误率较高的,要追究分局分管领导、主管科长、录入人员的责任。
3.征管处、计算机中心、计财处对登记系列的录入工作进行联合整顿,并定期抽查,发现问题追究责任。
(二)征收分局办理税务登记的税务登记工本费在登记分局和征收分局之间的结算问题
由征收分局开设专门的税务登记工本费银行帐号存入每日收取的税务登记工本费,按月转帐给登记分局,登记分局每季将属征收分局的部分返还征收分局。登记分局负责统一办理各征收分局的收费许可证书和收费员许可证,并发给分局,每年要接受市物价局审计。
(三)征收分局办理税务登记后,对税务登记违法行为的罚款入库问题
征收分局收取的对税务登记违法行为的罚款归属征收分局收入。但应按季上报登记分局进行统计。
(四)纳税人办理跨管辖区变更,税款清理、欠税的处理问题
1.不分正常税款和查补税款,按谁征管谁清理的原则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