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第四届八达岭长城文化节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第四届八达岭长城文化节期间门票价格的批复
(京价(收)字[2000]130号 2000年3月15日)


延庆县八达岭特区办事处:
  你单位报来《关于举办第四届八达岭长城文化节的请示》收悉,经研究同意,八达岭长城景区举办第四届长城文化节期间(2000年4月20日至5月20日)长城景区门票价格为每人次30元(含文化节活动票价每人次5元)。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