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成期限:年内
负责单位:改革办公室(督导室)
协办单位干部处
主管院领导:李克
七、进一步规范审判委员会职责,研究制定全市各级法院审判委员会职责
完成期限:10月底前
负责单位:办公室
协办单位:各审判庭及有关部门
主管院领导:嵇昆梅
八、研究、制定《北京市法院关于办理各类案件有关证据制度的规定(暂定名)》
完成期限:年内
负责单位:研究室
协办单位:各审判庭及有关部门
主管院领导:嵇昆梅
九、研究、制定适用简易程序审理民事、经济案件的制式化裁判文书样式;改革、完善适用普通程序审理民事、经济案件的裁判文书样式
完成期限:年内
负责单位:民庭、经济庭
协办单位:研究室
主管院领导:李克、王振清
十、建立、实行高级法院法官从下级法院优秀法官中遴选的制度,制定遴选的标准、条件和程序;建立和推行部分中层领导副职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制度;搞好合同制书记员和司法警察聘任制的试点工作;搞好高级法院内设机构的改革
完成期限:年内
负责单位:干部处
协办单位:有关部门
主管院领导:李克
十一、建立、健全干警的定期培训制度,完成对全市法院院、庭长的普遍轮训;建立、健全干警的任职资格考试和考核制度,年内搞好首次法院干警任职资格的考试和考核
完成期限:年内
负责单位:教育培训处、干部处
协办单位:各审判庭及有关部门
主管院领导:陈春龙、李克
十二、进一步强化内部监督制度,检查最高法院“两个办法(试行)”的落实情况
完成期限:6月底前
负责单位:纪检组、监察室
主管院领导:何昕
十三、实现全市法院各类案件的计算机网络管理
完成期限:6月底前
负责单位:自动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协办单位:教育培训处
主管院领导:李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