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印发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京高法发[2000]85号)
本院各庭、处、室、队、中心:
现将经中共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党组确定的《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印发给你们,望认真组织好实施工作,并制定切实有效措施,以确保我院2000年主要工作任务的按期完成。
特此通知。
二000年三月二十二日
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2000年主要工作任务分解
为了贯彻落实全国政法工作会议、全国高级法院院长会议和北京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切实把会议提出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现将2000年除全面完成各项审判任务外的主要工作任务分解如下:
一、研究、制定《北京市法院贯彻〈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五年改革纲要〉的实施意见(暂定名)》
完成期限:4月底前
负责单位:研究室
协办单位:有关部门
主管院领导:秦正安
二、建立、健全执行机构内部对执行权的有效制约机制;对全市法院中止执行案件清理和检查
完成期限:8月底前
负责单位:执行庭
主管院领导:郑刚
三、建立、完善科学的审判流程管理制度
完成期限:6月底前
负责单位:改革办公室(督导室)
协办单位:告申庭、自动化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管院领导:郑刚、李克
四、建立、完善人民群众来信来访工作责任制
完成期限:4月底前
负责单位:告申庭
协办单位:办公室
主管院领导:郑刚
五、研究案件审理程序的“繁简分流”:进一步调整好民事、经济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范围;做好扩大刑事案件适用简易程序的试点工作
完成期限:民事、经济,8月底前;刑事,10月底前
负责单位:改革办公室(督导室)
协办单位:民庭、经济庭、刑一庭、刑二庭
主管院领导:李克、王振清、王明
六、搞好审判长和独任审判员的审查、考核、选任制度的试点及推行工作,并建立配套的相关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