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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关于明珠口服液价格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关于明珠口服液价格的批复
(苏价农[2000]100号 2000年3月22日)
泰州市物价局:
你局《关于明珠口服液价格的请示》(泰价工(2000)37号)收悉。按照国家药品价格管理有关规定,经审核,对明珠口服液价格批复如下:
明珠口服液,规格10ml×12支,每盒零售价57.9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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