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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邮电管理局关于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江苏省物价局、邮电管理局关于
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服[2000]112号 2000年3月31日)


各市物价局、电信局,常熟市物价局,中国联通江苏分公司、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
  为促进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的发展,继全国开办“神州行”、“如意通”业务后,江苏移动通信有限责任公司和中国联通江苏分公司分别推出了“快捷通”和“如意行”预付费SIM卡业务。根据信息产业部《关于调整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资费标准的通知》(信清(2000)6号)规定,现将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资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实行双向计费,计费单位为一分钟(不足一分钟部分按一分钟计算),免收入网费和基本月租费。
  二、移动电话预付费SIM卡业务通话费标准
  (一)移动电话作主叫:
  本地通话费每分钟0.60元;
  漫游通话费每分钟0.80元;
  拨打省内长途电话,每分钟加收0.60元长途电话通话费;
  拨打省际长途电话,每分钟加收0.80元长途电话通话费;
  拨打国际及港、澳、台电话,按国际及港、澳、台电话资费标准加收通话费。
  (二)移动电话作被叫:
  本地通话费每分钟0.60元;
  漫游通话费每分钟1.40元。
  三、联通公司可在以上标准基础上向下浮动10%,其中拨打国际及港、澳、台电话暂按如下标准执行,待设备改造完成后改按国家规定标准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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