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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令《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
发布第一批已清理的税收规范性文件目录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7年11月21日 实施日期:2007年11月21日)废止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令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的通知
(京地税企[2000]155号 2000年4月3日)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现将北京市人民政府令(第48号)《
北京市企业劳动者工伤保险规定
》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税收问题补充通知如下,请一并依照执行。
第 [1] 页 共[2]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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