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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国家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涉外税务审计规程>的通知》的通知

  确认审计重点项目是准备阶段至为重要的工作环节。审计人员通过对上述资料的分析,从审计项目的重要性、税法及征管风险、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评价、分析性复核、前次审计结论等几个方面的客观分析,进行主观性经验判断,编制*《案头审计初步分析表》,确定重点审计项目。
  4.*审计计划的编制和下发审计通知书。
  根据《案头审计初步分析表》,审计人员要编制*《初步审计提纲及安排》,在此环节审计部门的领导要对《初步审计提纲及安排》发表意见,以掌握前期案头审计的情况,指导下面的审计工作。根据上述计划与安排,审计人员填制并下发*《税务审计通知书》。
  (三)现场实施阶段
  1.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的遵行性测试。
  对纳税人会计制度及内部控制执行状况和有效性进行测试,审计人员应编制《遵行性测试程序和记录》,并根据测试结果,及时调整审计计划。
  2.*确定性审计。
  根据修订后的审计计划,进行确定性审计,并编制现场审计查核工作底稿,包括:《涉外税务审计记录单》、《审计帐簿凭证情况记录表》、《发票检查记录》、《抽样审计工作底稿》。在此环节,审计人员应以税种审计程序为主线,套用相关的项目审计程序。
  3.*税务审计证据及取证。
  税务审计人员在执行税务审计过程中,所形成的税务审计结论都必须获取审计证据作出充分而适当的支持。税务审计证据包括:实物证据、书面证据、口头证据、环境证据、数学性证据、分析性证据、专家意见。证据的质量应符合《审计规程》中要求的充分性、相关性和可靠性,为此,审计人员应根据需要填制*《证据提取单》、*《实地盘点存货记录》、*《询问通知书》、*《询问(调查)笔录》、*《协查函》、*《调取帐簿资料通知书》、*《调取帐簿资料清单》。
  4.*汇总整理。
  根据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按税种进行汇总,及时整理现场查核工作底稿,完成*《问题归集及初步意见表》、*《企业所得税审计情况表》、*《流滚计算应补增值税税款及调减留抵表》、*《查补税款分月情况表》、*《查补(退)税额及违章处罚意见表》,并且编制*《税务审计报告》,主要内容包括:
  ●审计对象的基本情况
  ●审计时间和审计所属期间
  ●主要违法事实及其手段
  ●采取的审计步骤和措施(与审计提纲要一一对应)
  ●违法性质
  ●处理意见和依据
  ●审计对象的态度
  ●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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