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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诊疗手册》工本费的批复

湖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诊疗手册》工本费的批复
([2000]湘价费字第108号 2000年4月26日)


湖南省医疗保险基金管理服务中心:
  你中心《关于申请将(诊疗手册)列为服务性收费项目管理的报告》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一、《诊疗手册》由参保单位或个人到你中心购买,每本收工本费5元,此外不另收其他任何费用。
  二、你中心接此批复后应及时到我局办理收费许可证有关手续,使用税务部门统一印制的发票,自觉接受物价部门的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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