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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称重计量公正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北京市物价局关于社会公正计量行(站)
称重计量公正收费标准(试行)的函
(京价(收)字[2000]199号 2000年5月11日)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
你局“关于社会公正计量行(站)称重计量收费标准的函”(技监局(2000)23号)收悉。社会公正计量行(站)作为社会中介机构,经研究,同意经你局批准认定的社会公正计量行(站)在为社会提供称重计量公正时,按照3元/吨的收费标准收取称重计量公正服务费并使用税务票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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