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物价局关于调整无线寻呼服务费标准的通知
(苏价服[2000]175号 2000年6月1日)
各市物价局及常熟市物价局:
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加强无线寻呼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苏价服(1999)33号)下发以后,各地进行了认真贯彻,对规范无线寻呼服务收费行为、保持无线寻呼市场的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为更好地适应无线寻呼市场发展的需要,扩大无线寻呼消费需求,经研究,现将省定无线寻呼服务费标准调整如下:
本地网:数字机每部每月10-15元
中文机每部每月20-30元
省联网:数字机每部每月15-20元
中文机每部每月30-40元
省际网:数字机每部每月20-25元
中文机每部每月35-45元
无线寻呼其他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仍按江苏省物价局苏价服(1999)33号文执行。
无线寻呼服务收费标准系政府指导价格,各无线寻呼经营企业应在规定的价格幅度范围内确定具体收费标准,不得违反规定的标准范围,不得以减免服务费或其他变相手法搞不正当价格竞争,扰乱无线寻呼市场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