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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关于板兰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医药管理局关于
板蓝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的批复
(苏价农[2000]154号 2000年5月10日)
南京市物价局、医药管理局:
你局《关于申报核定板蓝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的请示》(宁价农(2000)153号)悉。经审核,对金陵药业股份有限公司南京金陵制药厂生产的板蓝根颗粒剂和双香排石颗粒剂价格批复如下:
板蓝根颗粒剂:每盒10g×10袋,价格仍按苏价农(1998)294号文件,即零售价4.40元;双香排石颗粒剂:每盒20g×10袋,零售价35.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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