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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关于认真贯彻总局有关通知精神,切实做好2000年涉外税收工作的意见》的通知

  三、努力深化涉外税收的规范化管理
  今年要按照总局的要求,突出重点,在深化上下功夫,在超前上做文章,在特色上求成效,使涉外税收规范化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第一,加强税源监控和收入考核。为确保涉外税收比上年增长20%,省局已把收入指标分解到各省辖市。各地要围绕抓重点地区、抓重点税源户、抓新的增长点、抓出口先征后退、所得税、预提所得税等重点项目,改进方法,动态监控,应收尽收,为完成和超额完成今年外税收入任务而努力。第二,大力深化涉外税收审核评税工作。一是进一步深化涉外所得税的审核评税,今年要在建立评税指标体系上加大力度,省局已发文选择服装、电线电缆两个行业实行自下而上汇集后全省公布评税指标,以评税指标引导评税深化的办法,其它行业也要力争以省辖市为单位,建立指标体系;二是将审核评税的范围扩大到流转税,省局将选择常州、镇江、扬州作为涉外流转税评税试点单位,涉外流转税的评税要充分发挥电子申报的优势,在建立评税电子数据库和流转税评税指标体系上下功夫、求突破。各地对上半年进行所得税评税的服装、电线电缆行业都要选择有代表性的企业进行流转税的评税工作。第三,试行《涉外税务审计规程》。全省今年将选择100户跨国公司和大型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审计试点,具体指标分解为:苏州22户,无锡、南京各15户,常州、南通、镇江各8户,徐州、泰州、扬州各5户,盐城、连云港、淮阴、直属局、保税区各3户,宿迁1户。各地应将指标进一步分解到国家级 开发区和三资企业较多的县(市)。省局决定苏州、无锡、南通、徐州作为《规程》的试点单位,作出成效,以点带面。各地在《规程》的适用过程中要善于发现问题、提出建议,省局将根据各地的经验制定《规程》的具体实施办法,使之更具有可操作性。第四,进一步强化对涉外税收零散税源的控管。一是以高度的责任心,严格认真做好企业售付汇税务凭证的开具工作,建立台帐,积累线索,在审核其行为合法性基础上,及时、适时地对企业向外付汇的合理性进行审查,进一步强化对零散税源管理的源泉控管;二是抓好预提所得税的管理,省局将制定下发预提所得税管理办法,在去年专项检查的基础上,今年仍要重点抓好外贸公司、银行、广播、电视、出版、版权等部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联系,形成控管网络;三是加强对承包工程、常驻代表机构的管理,加强与地税、建委等部门的联系,对重点地区适时组织一次承包工程的管理。第五,加强外商投资企业出口货物税收的管理,进一步贯彻省局的申报办法,实行按月及时申报、按月足额征收,防范骗税行为的发生。第六,高度重视国际税收协定的执行工作,全面掌握我省税收协定的运用和执行情况,按照总局的部署,今年对我省到海外投资企业适用税收协定的情况进行一次普查。加强税收协定的培训,省局今年将 举办一期系统内的协定培训班,并与省有关部门联系,共同举办一期海外有投资企业的协定培训班。第七,有重点地加强国际税收管理的基础工作:一是借鉴国外经验和国际惯例,研究制定我省国际税收申报表及申报说明,对三资企业和外国企业与境外关联企业发生的各种货物交易、劳务交易、财产交易、无形资产交易、技术交易、金融交易的时间、数量、金额、定价方式、流向进行分类详尽的申报,实行分类分项规范化管理;二是对我省外商在避税港注册建立各类公司虚构避税港业务、利用避税港人为调节价格、收入、费用等情况进行调查,掌握全省情况;三是对我省三资企业资本弱化问题进行调查,弄清外商注册资本的到位情况以及外商资本与国外借款的比例,建立档案,重点解剖;四是对我省三资企业在境外设立分支机构的情况进行调查,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第八,继续扩大计算机化的运用程度。有条件的省辖市外税分局以及企业投资较多的县(市)外税分局要尽快推行电子申报,使我省外税电子申报面走在全国前列;凡已实行电子申报的地方,要尽可能扩大企业报送电子数据的范围和内容,有条件的地方要实行企业各类财务报表的电子报送或网上传送,逐步通过电子数据的综合分析,建立评税和审计选案、反避税选户的指标体系,形成对企业经营状况和 税源的有效监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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