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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关于调整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
北京市物价局、北京市电信管理局关于调整
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资费标准的通知
(京价(收)字[2000]251号 2000年6月13日)
市话局、各区县物价局:
根据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的试行情况,经研究决定,调整桌式小投币公用电话资费标准,即: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由每次0.50元调整为每次0.30元(不足三分钟按三分钟计算)。郊区局的N6969小财神桌式投币话机本地网营业区内通话费也由每次0.50元调整为每次0.3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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