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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注册会计师协会关于深圳东升会计师事务所的处罚决定

  2.对“应收帐款”期末余额167万元、“其他应收款”期末余额60万元、“应付帐款”期末余额69万元和“预收帐款”期末余额715万元的审计,全部没有发函询证,也没有进行替代性测试。
  3.“存货”余额为618万元,占企业资产总额的57%,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时,没有收集企业的盘点资料,没有进行盘点抽查或监盘,没有进行其他的测试而直接予以确认;
  4.对1366万元的销售收入和1247万元销售成本,也未作任何审计、测试,却予以确认。
  二、弄虚作假、虚报执业注册会计师人数,欺骗行业协会组织的检查
  1.你所一九九七年改制时,向市注协申报的《改制方案》等材料中,申报执业注册会计师七人,除两名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外,还有蒋钰洵、黄修、丘迪华、刘金枝、袁文桂等五名注册会计师。经查实,蒋钰洵、丘迪华、刘金枝、袁文桂等四名注册会计师均不在东升所执业,其中:蒋钰洵于九四年五月起在深圳市东浦实业集团有限公司资产经营管理部工作;丘迪华于九五年起在沙头角集团公司工作,九八年元月调深圳市盐田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审计部工作;刘金枝于九四年九月起在惠阳市百老汇酒店财务部工作;袁文桂于九五年至九九年在深圳市内多家企业作兼职会计,偶尔回你所振华办事处兼职。
  2.市注协于九九年四月组织对全市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进行清理时,你所合伙人刘玉兰同意蒋钰洵、丘迪华、刘金枝、袁文桂等四名不在事务所工作的注册会计师在“审计报告呈审表”、“审计人员声明”、“总体工作计划”及“工资表”上补签名字,以应付注协检查组检查。向检查组提供的“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自查表”上申报“没有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同时提供了虚假的“注册会计师花名册”、“审计报告呈报表”、“工资表”等材料,采取弄虚作假方式,欺骗了市注协的检查人员,致使你所长期以来存在的兼职挂名注册会计师问题未被揭露出来。
  三、不按独立审计准则执业
  你所九九年度共出具审计报告112份,其中,所本部56份,振华办事处46份;此次共抽查审计报告30份,其中,所本部20份,振华办事处10份。抽检的报告中,判定为不合格报告26份(所本部20份、办事处6份)占抽检样本的87%,合格4份(办事处4份),占抽检样本的13%。
  经对抽取的30份审计档案进行检查,除4份合格外,26份审计报告的工作底稿基本上是照抄被审计单位会计报表数据,没有按照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实施必要的审计程序,并索取适当的审计证据支持审计意见,也没有建立必要的质量控制制度,三级审核流于形式。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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