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地方税务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
关于印发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的通知
(京地税法[2000]320号)
各区、县地方税务局、各分局:
为深入贯彻《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规范行政处罚案卷,根据《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市政府法制办制定了《北京市行政处罚案卷标准》(以下简称《处罚案卷标准》,京政法制监字[2000]29号),作为今后行政处罚案卷制作和评查的依据。现将此标准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局的实际情况提出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单位应按照市局《转发北京市人民政府推进依法行政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京地税法[2000]292号)有关规范税务行政处罚行为的要求,认真学习《
行政处罚法》和《处罚案卷标准》,并结合实际贯彻落实。
二、行政处罚案卷是处罚行为全面、客观的反映,它在很大程度上体现了执法机关和人员的执法水平。因此,各单位应在贯彻执行《处罚案卷标准》的同时,充分重视行政处罚在实体上和程序上的合法性、有效性,依据法律、法规和市局有关文件进一步规范行政处罚的立案、调查取证、审查决定、送达执行等行为,完善处罚文书的立卷归档工作。
三、年内贯彻国家税务总局税收执法检查工作安排时,将把对行政处罚案卷的检查作为一项内容。希望各单位按照《处罚案卷标准》的要求进行文书归档和案卷制作,以确保处罚案卷的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