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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局关于同意调整镇江丁卯热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江苏省物价局、经济贸易委员会、电力局
关于同意调整镇江丁卯热电厂上网电价的批复
(苏价工[2000]285号 2000年8月11日)


镇江市物价局、经委、供电局:
  你们《关于要求调整我市丁卯热电厂1#机上网电价的情况汇报》(镇价工(2000)第187号)收悉。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鉴于你市丁卯热电厂水资源存在的问题,给电厂的生产经营造成了很大的困难。为保证该厂的正常运营,发挥热电厂的社会效益,同意适当调整你市丁卯热电厂的上网电价,即由现行每千瓦时0.4225元调整到0.45元(含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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