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枫丹丽舍(一期)
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0]331号)
北京中海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枫丹丽舍(一期)智能化等系统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枫丹丽舍小区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大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大垃圾桶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得另收保洁费。
2、对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室内报警系统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