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物价局关于光大花园物业管理服务收费标准的批复
(京价(房)字[2000]321号)
北京光大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你公司《申请光大花园物业管理有关项目收费标准的请示》收悉。按有关开发建设文件,光大花园属普通住宅,应执行京价(房)字[1997]第196号文件规定的收费标准,对于超出普通住宅服务内容的收费项目及标准,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1、楼道袋装垃圾及保洁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10元收取。此项费用中已含楼层垃圾桶、每户每月的垃圾袋和楼层垃圾桶大垃圾袋费、保洁费。不应另收保洁费。
2、家庭智能系统(包括对讲系统、安全监控系统、室内报警系统、水、煤气远程抄表、燃气泄露报警系统)收费标准按每月每建筑平方米0.20元收取。此项费用用于系统的运行、维护、零维修的工时费和材料费,不包括系统设备更新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