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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设备维修保养业务管理的通知[失效]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卫生局关于重新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11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2年7月16日 实施日期:2002年7月16日)重新发布
*注:本篇法规已被《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废止<关于进一步加强医院(卫生院)太平房管理工作的通知>等5件规范性文件的决定》(发布日期:2008年11月17日 实施日期:2008年11月17日)废止

深圳市卫生局关于加强我市医疗设备维修保养业务管理的通知
(2000年8月20日 深卫发〔2000〕71号)


各区卫生局,市属医疗卫生单位:
  目前,市卫生系统正在进行一场前所未有的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其中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实行后勤服务社会化。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是后勤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改革医院现行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管理体制,改变当前这种落后的管理模式,对于提高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水平,节约资源,使之更好地为市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医疗服务有着极其重要的意义。
  当前,我市医疗卫生单位的医疗设备维修与保养呈各自为政的局面,部分单位由于技术手段不足,医院的医疗设备一旦出现稍为复杂的问题便不能解决。又由于缺乏科学的管理,没有形成一种竞争向上的良好氛围,技术水平很难提高,不能保障医院的医疗设备正常运转,影响了医疗质量,而且造成了资源的浪费。有的医院甚至在医疗设备维修保养过程中存在不正之风。而现有的市医疗设备服务中心,对如何向各医疗卫生单位提供医疗设备的维修与保养服务方面又缺乏科学的管理方法和必要的工作力度,造成人才缺乏,技术水平不高,服务没有到位。加上没有与国内外医疗维修单位的横向联系,沟通不够,因此,我市医疗器械的维修保养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很好的解决。
  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决定通过采取以下深化改革现行的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管理体制的措施加以解决,达到科学管理、资源共享、提高水平、节约费用的目的:
  一、要进一步加强对各医疗单位现行的医疗设备维修和保养人员的管理。各医疗卫生单位不应再自行增加医疗设备维修工人,市局原则上不再批准调入此类人员。而且要做到逐步分流,减员增效。逐步实现医疗设备维修保养服务社会化。
  二、完善医疗设备管理制度。各医疗卫生单位目前还保留的设备科要明确科室职责和科室的负责人,负责人要全面及时掌握本单位医疗设备的情况。要进一步完善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更新、购置等管理制度。科室应建立医疗设备情况登记卡,内容包括设备的运行状态、使用次数、修理情况等内容。医疗设备的维修保养,要有严格的审批制度。先由科室提出意见,报单位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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